自2019年11月16日,澳洲偏远地区州担保技术移民491签证代替原489签证,正式实施已经近3年,本月首批491临居签证持有人将有机会申请191永居签证。
其实,无论是对于澳洲境内还是境外的申请人来说,491签证的诞生为很多不满足189或190技术移民签证条件的申请人带来机会,各个州都会根据各自的情况来设定491的申请要求。
目前澳洲除悉尼、墨尔本和布里斯班以外的所有城市和地区均被划分为偏远地区,其中不乏各州首府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和教育资源都比较丰富。
美中不足的是491本身是为期5年的临居签证,需要分两步,即满足要求后申请PR。今天澳洲移民律师带大家解析下,澳洲491签证持有人如何顺利转PR。
总体来说,491临居签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正式转为191永居签证,包括
1. 持有491签证至少3年(根据8579条款,签证持有人必须在指定的偏远地区居住,工作和生活);
2. 持有签证期间满足至少3年的应税收入要求(目前是53,900澳币/年);
3. 遵守所有签证条款;
虽然要求看似简单,但实际有很多细节要求包含其中,因为491的签证条款里涵盖以下几点,对于申请人的居住地,证明材料都是有要求的。
关于居住要求
虽然澳洲移民局只要求申请人居住在偏远地区,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491签证持有人停留在提供担保的地区,但是根据8578条款,签证持有人如果变更住址或者换工作,需要在14天内主动通知澳洲移民局。
另外,根据8580条款,如果移民局要求签证持有人提供相应的生活、工作在偏远地区的证明材料,必须在28天内提供。
其实大家在接受491州担保的邀请时,都会要求签署commitment的协议,声明自己会在本州居住一定时长,澳洲移民律师建议大家尽量遵守承诺在本州居住,不去轻易挑战191的申请要求。
毕竟,作为即将首批申请的491转191申请者,等不及将来对要求的不断规范,而且没有数据可以参考。
关于收入要求
根据491转191的要求中,申请人必须满足5年中有3年达到53,900澳币的应税年收入,需要提供过去三个财政年ATO的Notice of Assessment。
如果申请人是夫妻,可以让满足收入的一方做191的主申请,并不强调必须是491的主申请满足条件。Notice of assessment是由澳洲税务局,在每个财年末,提供给每个纳税人的缴税文件,上面会显示个人的收入,和需要交纳税的金额。
很多人误解应税收入为工作固定收入,其实不然,和雇主担保类签证不同,491转191的年收入要求还是比较宽松的,并不限定为申请职位对应的收入。也就是说,无论是工作收入,银行利息,房租收入,兼职收入等,只要纳税了都可以算入,建议申请人提前找有资质的澳洲会计师进行评估。
本财年澳洲政府把扩充技术移民数量和鼓励偏远地区移民作为移民政策的重点方向,如果无法满足直接申请永居要求,不妨考虑491签证作为备选。